本报讯 (杨友林)江华瑶族自治县年过花甲的老黄,准备第二次参加一年一度的瑶医专长(外治技术类)医师资格考试。自《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2024年7月1日实施后,他对通过考试取得瑶医专长(外治技术类)医师资格证书的信心大增。
江华瑶族自治县是瑶医药的重要发祥地。瑶医药在当地具有悠久历史和使用传统,在治疗常见病、多发病方面具有许多独到之处。瑶药“瑶三泡”“猛虎贴”以及瑶医火疗、针灸等技术治疗方便简单,疗效较好,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但由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和政策支持,瑶医药产业发展严重不足。2022年8月,江华入选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试点县,以瑶医药保护传承发展为重点,加快推动相关领域立法。
严格宪法框架下的自治权行使。2022年9月,江华成立工作小组,起草《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严格遵循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既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自主权,又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确保法制统一。
与此同时,法治约束变通权。立法法赋予单行条例“依法变通”的权限,但明确规定不得违背法律基本原则。根据中医药法,“中医医师资格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或者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取得,由省级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发证”。瑶医多为祖传或师承方式获得诊疗技术,要通过省级考试(考核)取得相应医师资格,实在太难。因此,根据相关上位法的授权,《条例》作出适当变通。将瑶医药确有专长医师的考核认定权下放到自治县,规定“外治技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或者瑶医医师推荐,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中医药和瑶医药专家以及在公立医疗机构从事瑶医药执业的医师组成考核组,进行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瑶医专长(外治技术类)医师资格”。既审慎稳妥,又守正创新。
在此基础上,江华瑶族自治县政府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将《条例》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操作程序。《条例》于2024年7月1日实施,经首次瑶医专长(外治类)医师资格考试考核,于2025年1月6日为专家委员会成员26人及通过考试的9名瑶医共35人颁发瑶医专长(外治技术类)医师资格证书。
从“单传秘技”到普惠众生,从“深山采药”到立法保护,江华千年瑶医正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借此契机,江华成立了瑶医药研究所,联合中南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开展药理学研究,抢救性整理老瑶医口述的疑难病例解法,推动产学研融合,开发瑶药养生旅游线路,将诊疗与瑶族文化体验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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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